检验检测

论新形势下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变化及风险点

2022-03-16 16:39:25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刘 志,宋永洪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四川成都 611730)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食品安全问题愈发受到重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是调查食品安全、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的重要工具。本文针对该信息检验系统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效果及其影响进行分析,另外研究了计划制定、抽样方式及报告方式的变化,浅谈风险点,并提出改善食品抽样工作的有效保障机制。

关键词:新形势;食品抽样检验;变化;风险点

食品安全事关人们生命健康及国家经济的长远稳定发展,是政府部门工作的重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是我国调查市场食品安全状况的重要手段,它可以直接有效地对市场商家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措施。政府各级监管部门每年在食品加工、餐饮、食品运输等环节都进行各种类型的食品抽样安全检测,如样品检验、风险评估、监督抽检、突击检查、专项清查等,并且重点关注高风险的食品种类。从过去我国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的工作内容和实行效果来看,食品抽检只有制定科学方案、使用科学方法和标准仪器以及规范的操作流程,才能有效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但是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例如,在取样环节中,取样过程不够透明公开,样本不具有代表性,覆盖范围有限等。在检测环节上,实验室操作流程不够规范、科学,对于样本的保护程度不够,对检测结果没有及时记录。

1 目前我国抽样检验的新形势

2019年10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对食品安全抽样检测上提出了更多细节性规定。新的管理办法除了完善了食品样本抽样、送检、复检、记录等方面的规定,还提出要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文简称“国抽系统”),国家层面上统一拨付财政经费,建立并运行该系统,地方政府要支持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监管部门要及时将样本信息和检测结果上传到系统,并做好分类汇总工作。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的建立对我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来说是一个意义非凡的里程碑。国抽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对于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化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都产生了一系列重要影响。①国抽系统对抽样检测做到全过程记录,覆盖面广,时间线长,抽检过程更加透明可查,更具科学性。系统对样品送检时间和检测时间都有要求,在保证时效的同时提高了检测单位的工作效率。②国抽系统对检测场所、食品种类和所属企业都可以限制,因为网上信息平台的高度容纳性,国抽系统可以有效避免对同一季度、同一批次的食品重复检测,避免了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校验规则设置的便捷性大大提高了检测工作的管理水平[1]。③国抽系统要求使用移动终端抽样。移动终端抽样方式不同于过去纸质抽样,提高了信息输入效率,有效避免了文字输入的麻烦和误读情况的发生。机打信息具有难以修改的特点,避免了抽检人员与食品商家篡改信息,有效避免了纸质报告带来的造假问题,这对于推进我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2]。

2 抽样工作存在的风险点分析

2.1 抽样程序的风险

食品抽样要使用“双随机”准则:随机抽取样本、随机委派抽样人员。抽样人员工作时应遵守职业规范,出示有效证件,科学、规范取样,并且及时、忠实地记录结果。

在实际抽样工作中,对于抽样对象、抽样企业的随机确定以及抽样人员的分配问题,都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各批次的抽样工作存在很大差异性,为了加快速度,抽样人员往往没有依据科学的办法,而是主观性随机选取,严重影响了样本的科学性和可代表性。由于近年来食品抽样频繁,商户对于抽样工作习以为常,抽样检测人员的操作过程也不够严格,降低了检测结果的可信度。

2.2 确定被抽样单位的风险

被抽样单位的风险受很多因素影响。①食品单位应是证件资格齐全的合法经营单位,“证”即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三小”备案证,“照”即为营业执照。由于我国食品消费市场的逐渐扩大,食品经营准入门槛低、餐饮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范围大、对象多等问题。部分商家证件不齐或者过期未及时更换。②部分抽检工作人员未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接受商家或者企业贿赂,放低食品样本检测标准或者帮助企业篡改抽检结果。③“三小”场所抽样配合度不高,商家态度冷淡,食品样本抽取过程比较困难,难以取得完整样本。

2.3 抽样过程中的风险

抽样方法、样品规格、样品数量、批次的分布都对样品的代表性和科学性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2.3.1 抽样方法选取不当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对食品分类有详细说明,我国食品分类共34个大类,又细分很多类别。食品种类丰富,其制作条件、保存环境都不相同,检测人员针对不同食物应当采取不同的检测容器及抽样方法,比如抽检食用植物油时,需要将样品装满检测容器,避免容器内的空气影响食用油的质量,防止出现氧化问题。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时,工作人员要注意拌匀,从不同部位抽样形成一份混合样本,同时备好检测样本和备份样本[3]。

2.3.2 样品不符合要求

某些管理不规范的小型企业,同一箱产品中可能混有不同生产批次的产品,因此抽样人员要注意对不同批次的样品进行鉴别。预包装食物需要抽取同一批次的样品,不能出现不同时间的混合样品。

在样品数量上,工作人员要遵循《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保证取样数量满足要求,不过多也不过少,满足初检和复检的数量要求。否则,样本会变成无效样本,导致样品作废或检查报告不准。

2.3.3 抽样文书填写不规范

抽样文件的填写需要遵循规范。抽样单常出现多字、缺字、错别字的现象,往往成为企业为自己辩解的借口。某些企业产品链广泛,口味众多,生产地不一,委托商名目众多。因此,对于食品样本名称、被抽检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和食品批次的填写要尤为注意,防止后期公示环节出现错误和修改。

3 提升食品抽样检验效果的有效机制

3.1 灵活选择第三方检验机构

检测机构应当具有正规资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食品样本检测机构是中坚力量,食品质量检测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核心环节。针对不同种类的食品类别,抽检单位要灵活选取各个领域的食品检测机构,严格审查其资格,参考过往食品检验案例,选取行业内高水平、好口碑的检测机构,合理分配不同食品的检测任务。在招标过程中,选用公开招标,多家比较,有利于了解各家机构的技术优势,保证食品检测报告的科学性和可信度。此外,政府还要鼓励民营检测机构加入食品检测行列,增加检测行业的市场竞争力,推动食品行业检测水平的提高。由于食品抽样检验对技术要求较高,准入门槛也较高,政府要根据每次任务的具体要求和检验对象来确定检验项目和检测频率,要求检测机构能定期完成检测任务,并且有能力承受不定期、广面积的大范围突击检测任务。在进行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选择时,不能光以成本为唯一标准,要兼顾检测机构的检测水平和行业地位,尽量选取行业内地位高、从业时间长、经验丰富的检测机构[4]。

3.2 扩大食品抽样检验的范围

由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国家逐渐扩大了食品抽样检测的范围,这对抽检队伍和抽检工作人员来说都是一个较大的考验。①要利用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检查,它具有检测速度快、操作简单、适用性强的特点,检查报告出具快速,但是只能起到初步筛查的效果。②鼓励企业和个体食品经营者开展自检工作。批发市场管理部门除了派出抽检人员进行正式检查外,还要引导商户自我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的食品。③同时大型超市要配合食品检查人员的工作,政府也要出台相应政策,提供明确的检测标准和要求,方便样品抽检工作的开展,这样在减轻工商管理部门工作量的同时,又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水平。提高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检查,突出重点经营者,对于量大的经营者要及时关注,突出重点监测项目等[5]。

3.3 完善食品抽样检验公示制度

食品抽样检测完成后,相关部门要及时记录、汇总并公布检测结果,提高社会宣传效果,对于不合格率高的企业要加以处罚,对于质量抽检结果较高的企业予以表扬和一定物质奖励,宣传其他企业进行效仿。抽检单位还要分析抽检报告,研究数据。如对比同一时期的不同批次食品的抽检结果,得出问题频发的食品批次,再进行纵向比较,对比不同时期的同批次食品种类,通过横向与纵向的多维比较,观察食品的安全走向,找出动因,使政府工商监管部门有的放矢。此外,不同地区之间的食品检测结果也有必要进行对比,在观察不同地区食品质量差异的同时,借鉴其他地区的食品检测工作方法,学习其他地区的工作标准,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规避力度,保证人们的食品消费权益和食品食用安全。

3.4 建立统一的抽样人员资质保证制度

①规范培训程序。制订抽样人员必须学习的各类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学习目录,通过统一集中培训、网络培训、承检机构组织培训、人员自学等多种形式相结合,采用学时学分制对培训内容完整性进行评价。②统一考核发证。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学习内容的人员可以参与统一安排的考试,考试达标之后即可发放相应的资质证书,而在获取资质证书之后才能够正式上岗工作。设置资质标准是从根本上提高食品抽样检验工作队伍整体质量的有效方式。③制定工作奖惩制度。在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者导致抽样检验结果失真、引起企业异议投诉并被证明为抽检实施部门责任的情况时,则应当给予相关检验人员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禁止其继续参与食品抽样检验工作。

4 结语

食品安全保障是社会稳定、国民经济长足发展的重要基石。我国食品行业快速发展以及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都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国抽系统是提升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的重要工具。另外,在宏观机制建设上,政府部门要积极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扩大食品检测范围,同时完善检测结果的公示制度,促进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付林华.浅析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难点[J].商品与质量,2017(1):209.

[2]李玉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风险及防控措施[J].中国食品,2020(23):109.

[3]梁耀林.关于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的思考与探索[J].山西农经,2018(9):34.

[4]吴遥,李越凡.试论食品抽样工作的风险与防控[J].现代食品,2018(4):11-14.

[5]唐红军.新形势下地(市)级药品检验所检验任务的变化及其对策[J].医药导报,2005(9):85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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