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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强化药械化安全监测,筑牢公众药械化安全屏障

2021-05-18 13:27:1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郓城县强化药械化安全监测,筑牢公众药械化安全屏障  
  
  魏春 本刊记者 朱有刚 
  
  近年来,山东省郓城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依法监测、科学评价、及时预警、热情服务”基本原则,按照“稳数量、提质量、调结构、促评价”工作思路,扎实开展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及时有效控制药械化上市后风险,筑牢了公众药械化安全屏障。 该局强化宣传指导,夯实不良反应监测基础。深入全县全县25家公立医院、16家私立医院医院药学部、病案室、设备科、皮肤科等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化妆品不良事件的业务科室,通过查看制度、档案、病历、维修记录、门诊记录等资料,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和指导。组织各医疗机构具体负责上报工作的人员召开现场交流会,手把手解决上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监测系统运行正常、报告渠道畅通。深入开展宣传工作,结合日常监管面对面进行药械化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宣传,组织全县25家公立医院、16家私立医院的360余名医师、护师、药师等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分别进行了26场次的实地培训指导,提高医院医护人员对药械化上市后风险防控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提升医院药械化风险监测水平。 该局不断创新监管举措,提升不良反应监测数量和质量。联合县卫健部门制定工作计划,明晰任务目标,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全年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数量、质量通报一次,对不落实监测工作责任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上报不及时、延误不良反应报告的医疗机构取消年底考核评优资格。 他们还通过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交流,要求各医疗机构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凡是发现可能与用药且械有关的不良反应均要及时、准确地上报,切实做到对药械化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不断提升不良反应监测数量和质量,确保公众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2020年,郓城县市场监管局共完成3392份药械化监测报表的收集、调查、逐一核实和分析评价任务。 截止5月份,郓城县已完成1034份药械化监测报表的收集、调查、逐一核实和分析评价任务,其中药品不良反应报告73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68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36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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