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5 10:16:12 来源: 食安中国网
(食品安全导刊南京讯 通讯员 李纯纯 本刊记者 崔爱霞)根据江苏最新的“限塑令”规定,到2020年底,南京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12月24日上午,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铁心桥分局检查人员来到了雨花世茂52+进行摸排。在超级物种超市,检查人员发现超市已经部分使用了可降解塑料袋,但是仍有一些食品保鲜袋还没有进行更换。超市负责人表示,禁塑令开始前会全面进行整改。接着检查人员又来到两家餐饮商铺进行检查,发现对于吸管等小件塑料制品容易被遗漏,对此检查人员做出了相应提醒。
塑料制品一直以它方便实惠的优点存在于生活当中,但是由于塑料制品的滥用也对生态环境完成了巨大的危害。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铁心桥分局提醒:
2021年1月1日限塑令正式开始实施,超市、药店、餐饮类店铺等经营单位一定要配备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可降解塑料袋、吸管、食品包装盒,争取能做到二次利用、循环使用。超市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购物小推车等。广大市民朋友,买菜购物请提前自己准备购物袋,如有购买需求,一定认准可降解标志。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加大对“限塑令”的检查力度,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铁心桥分局也将在第一时间行动起来:
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倡议书、签订“限塑令”承诺书等方式,向辖区各经营单位、广大消费者宣传使用塑料购物袋造成“白色污染”的危害。鼓励消费者重拾布袋子,提起菜篮子以减少塑料袋的使用,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限塑”意识。
将深入辖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引导经营者采购、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或提供能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
强化监督检查,依据《产品质量法》和“限塑”规定,对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进行资格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