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7项措施持续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王要强)近期,全国和内蒙古多地发现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为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口岸实际,采取7项措施全面升级冷链食品管控。
一是“关口”前移,查验“四证”。从11月23日起,对进入园区的蒙古国车辆运输冷链食品先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合格后开始卸货,卸货过程中对冷链食品外包装进行消毒,降低搬运工接触风险;对驶离入境物流园区进口冷链食品进行设卡检查,“四证”(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不全的,要求货主或代理商在入境物流园区内补办相关手续后予以放行。截至目前,共放行车辆44辆、进口冷链食品1100吨。
二是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对因海关没有布控而未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要求货主或者代理商委托第三方取得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对第三方消毒公司就冷链食品消毒的相关要求、收取费用标准等进行约谈,要求落实责任,保证消毒效果;协助企业组织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要求所有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个人防护;督促企业对工作场所、冷库库体、工作平台、设施设备等开展全方位消毒;积极协调医废处置第三方对汇通进口物流园废弃的口罩、防护服等进行回收和销毁。
三是排查登记,摸清底数。市场监管部门组成5个排查工作组,对市区、格日勒敖都苏木、边境经济合作区范围内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进行排查,填写《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冷链食品基本情况登记表》、《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表》和《二连浩特市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登记表》,建立工作台账。
四是区分时段,盯住重点。对11月8日前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户,要求其必须“三证”(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齐全。对11月8日后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户,要求其必须“四证”齐全,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看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对不能提供其中任何一项的进口冷链食品就地查封,要求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户联系具有资质的检验和消毒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毒,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市销售。
五是实行报备,开展约谈。对于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求其在进货24小时前履行报备手续,填写《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表》,并提供“四证”。定期约谈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传达了上级有关精神,对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提出新要求,进一步压实食品生产经营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六是人物同防,落细落实。要求全市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户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管理,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和做好防护;要求进口冷链食品和国内冷链食品分库分架分类存放;督促食品生产经营户对冷库库体、工作场所、运输工具、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消杀。
七是进货查验,出库登记。做好对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前期工作,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要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出入库记录。入库填写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登记表,查验供货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出库填写出库登记表,发往外地的进口冷链食品,详细记录运输信息;销售给本地生产经营单位的冷链食品出库记录使用一票通(推荐使用电子一票通);销售给个人的冷链食品记录购买人详细信息。
截至目前,共检查规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户72户,冷库129个,核酸检测从业人员316人,查封冷链食品106.6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