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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对药品使用环节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督导

2020-08-13 11:02:3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宁阳县对药品使用环节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督导
 
  沈文峰 李芳芬 本刊记者 朱有刚 韩伟民
 
  8月10日,由宁阳县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大队、宁阳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宁阳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抽调执法人员组成专项督导小组,对全县药品(含医疗器械)使用环节开展随机抽查,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药品使用环节突出问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在城区随机抽查了中医门诊和个体诊所各一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购进使用假劣、过期失效药品,购进药品未按规定索取发票及随货出行单,使用不符合规定、无合格证明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违规行为,尤其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近效期药品以及中药饮片等进行了重点关注。检查中直奔现场、直击主题,通过查看档案资料、与经营负责人交流,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一一整改落实,对不符合规定的商品要求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对药品索票、查验记录资料不齐全的要求立即完善,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现场实施处罚,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药品使用行为。“此次严厉打击药品使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全面摸排线索、广拓案源渠道、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对药品(含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有效净化药品市场环境”宁阳县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副大队长张显海表示。
  
  据了解,今年以来,为依法严厉打击药品(含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大药品案件查办力度,根据省、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自2020年5月底至11月底,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药品使用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中医门诊等单位,采取全面线索排查、运用执法检验、落实“最严处罚”、强化曝光力度等有力措施,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药械使用环境, 维护公众药械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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