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7 16:25:09 来源: 食安中国网
柏玮娜 本刊记者:祝富
2019年4月17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19年食品药品状况报告。扬州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洪昊在发布会上提到,2019年扬州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为遵循,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中心任务,以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坚持把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构建共治共享安全格局。全年未发生群体性、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事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的安全。扬州市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美食之都”。
扬州市食安办编制了《扬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2019年度报告》,这是该市食安办自2015年以来发布的第5部食品药品年度报告。报告分五部分,包括该市食品药品行业的基本情况、监督抽检和监测情况、专项整治及受理举报投诉情况、重大活动保障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五个部分。
扬州市食品药品行业的基本情况
年度报告指出,截止2019年底,扬州市累计收购小麦95.2万吨、稻谷80.9万吨、粮油加工总量96.1万吨。认定“三品一标”农产品1329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948个、绿色食品182个、有机食品19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4个。全市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695家(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7家),企业数量较上年增加24家,增长3.58%。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家。有食品小作坊980家,较上年增加155家,增长18.79%。全市共有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者(食品销售类)34104户,较上年增加6203户,增长22.23%。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9家,城乡农贸市场(集贸市场)191家。餐饮服务单位27550家,比上年增加7284家,增长35.94%。
全市有药品生产企业22家,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16家,医疗机构制剂室7家,药品批发企业12家,药品零售企业1583家。全市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06家,比上年增加16家,增比8.42%。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742家,比上年增加563家,增比25.84%。
2019年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与监测工作情况
2019年,按季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测。全年共抽检粮食、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5大类食用农产品952批次,监测参数89项,发现不合格农产品5批次,总体合格率99.47%。省级例行监测抽检样品总数1437批次,监测参数106项,总体合格率99.1%,其中蔬菜合格率98.61%,畜禽产品合格率99.5%,水产品合格率99.6%。
共完成市级食品抽检32大类食品10555批次(其中市级监督抽检食品10439批次、综合执法办案食品116批次),不合格176批次(其中市级监督抽检食品101批次、综合执法办案食品75批次),全年抽检合格率98.33%。10439批次抽检食品包括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31类。农兽药残留、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是当前食品抽检不合格的主要污染因素。今年我市针对综合执法办案食品开展116批次检测,不合格75批次,不合格率64.66%,不合格项目均为非法添加违禁物质。
对进口食品查验32批,抽样检测16批,合格率100%。
对食品相关产品开展抽检19批次,合格18批次,其中1批次纸杯不合格,存在的质量问题是感官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完成药品监督抽验1205批次,合格率99.8%,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0.2%。不合格产品为中成药1批和中药饮片1批。化妆品监督抽验150批次,合格率97.3%,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2.7%,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和产品中的防腐剂含量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全市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例数5100例,医疗器械有效不良事件2922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77份,药物滥用调查表152份。
2019年,全市未发生较大级别(Ⅲ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专项整治及受理举报投诉情况
2019年,全市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为引领,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二是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索取所经营的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材料、进出货票据,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有无夸大保健功能或宣传疗效,有无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或欺骗消费者等行为。累计检查生产企业、大中型超市、专营店等可能用于保健食品会销场所1000余家次,发现问题32个,立案7起,发现涉嫌刑事案件线索7条,查扣各类保健食品20余种。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强蔬菜生产经营单位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重点加大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禁限用药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查处畜禽养殖场(户)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和非法添加的各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水产养殖中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以及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累计检查蔬菜种植企业116家次,禽蛋养殖企业87家次,水产品养殖企业127家次,农药生产经营企业75家次,兽药生产经营企业56家次,生猪屠宰企业28家次。
2019年,受理食品药品类投诉举报5333件,其中食品1350件,药品27件,医疗器械24件,化妆品53件,广告92件。全年投诉举报按期办结率达100%。
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2019年,全市共出动监督人员1670人次,保障73975人次,食品快速检测2066批次,累计保障242天,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问题和隐患,确保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实现全年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零事故。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强化目标管理考评。将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建设等10项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扬州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
(二)健全风险防控,实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食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推进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全市216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成食品电子追溯系统,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速冻包子等重点食品实现“全覆盖”。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监管,备案公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117项。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等部门,积极出台扶持食品产业项目资金政策,立项支持“淮扬菜”加工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拓宽食品经营者备案登记覆盖面。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开发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系统。江都区出台《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食杂店引导规划》《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第一版)》。宝应县出台荷藕小作坊登记管理“三条意见”,升级改造新发证18家荷藕企业,关停25家。高邮市开展“大棚宴”整治,在城区规划建设21个固定家宴便民服务点,与17家社会餐饮服务单位(酒店)开展惠民合作,推动集体聚餐进入固定场所。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乡镇范围内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大户、农资经营店等全面登记造册,备案登记种养殖企业2846家、产品877个、面积27.9万亩、总产34.97万吨。扬州海关加强24家出口食品备案企业核查。市供销社加强农村超市食品安全检查。
(三)强化共治共享,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食安队伍建设。举办全市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助理培训班、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业务知识培训班,评选首届“最美基层食安人” 10名。加强食安检测能力建设。全市乡镇市场监管分局100%设置食品安全快检室,主城区农贸市场95%以上建成食品安全快检站。宝应县建成大米集聚区、荷藕制品集聚区两家小微企业共享实验室,完成出厂检验1000批次。加强食安管理规范化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对全市高速服务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提出规范化管理要求,在全省率先制定《商业综合体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见》《关于加强“四小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食盐批发企业落实食盐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导意见》等规范化管理制度。推进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全市693家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量化良好率达100%。
(四)深化“双安双创”,不断彰显食安工作影响。示范创建取得显著成效。高邮市被命名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江都区、广陵区被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全市18个乡镇(街道)被命名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食安宣传形成良好声势。积极推广“公筷行动”,被央视新闻联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