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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维护出租客车合法权益

2020-03-20 18:16:2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莒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维护出租客车合法权益
  
  李波 本刊记者 朱有刚
  
  3月11日,山东省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财产保险公司在疫情期间对承保出租客车报停车辆应退保费的价格提醒告诫函》。《告诫函》提醒全县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对承保出租客车报停车辆应以实际停运天数予以按日退费或延长保险期限。拒不退费的,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据《合同法》《保险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涉事保险公司立案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3月12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银保监管组织召开财险公司对承保出租客车报停车辆应退保费约谈会,对全县15家保险公司进行约谈。会上,深入解读了财险公司对承保各客运、出租车报停车辆应予退费或延期的法律依据,传达国家银保监会于2月9日出台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该局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各客运、出租车公司积极响应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集体停运,属于“不可抗力因素”,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上,对疫情防控中社会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的解答,明确“对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各客运、出租车公司积极响应要求,集体停运,显示出其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素质,其报停申请,是合法、合规、合理的行为,承保的保险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办理退费或延保,不得推诿塞责。
  
  该局强调,各财险公司要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讲政治、讲法律,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保险服务顺畅,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迅速落实有关车辆保费退费或延保工作。各财险公司要立即行动,自我排查梳理,统计疫情期间停运客车、出租车情况,针对不同情况,按照政策和规定,制定有效可行措施,该退则退,当延期则延期,不得以任何非正常理由进行推脱。拒不执行者,县市场监管局将对涉事保险公司立案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会后,他们与会保险公司签订《疫情期间财险公司对承保报停的出租客运车辆应退保费或保费延期的倡议承诺书》,承诺将认真学习研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承保报停的出租、客运车辆进行延期承保,对已达报废期限承保车辆予以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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