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6 16:46:53 来源: 食安中国
张明先、乔丽文 本刊记者:祝富
近日,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自2月3日起,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江苏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制作了《零售药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台账模板,发送给全区163家药店,要求零售药店做好营业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和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对所有进入药店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和报告制度,并按时上报。
2月3日以来,执法人员共检查零售药店61架次,严查双黄连口服液、板蓝根颗粒、抗病毒颗粒等近期比较紧俏药品购进渠道是否正规,处方药是否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是否按要求上报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等。经查,药店基本都能严格执行上述要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辖区群众发出消费提醒,请群众消除恐慌情绪,去药店购药等公共场所需佩戴口罩;出现感冒等轻度症状要去药店购买退烧、咳嗽等药品时,不要忘记随身携带身份证,并配合药店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要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