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关于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的调研报告

2023-05-17 14:38:29 来源: 食安中国网

《反食品浪费法》自2021年4月施行以来,实现了对反对食品浪费由道德约束到法制治理的历史性转变,给开展反食品浪费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强有力的抓手。但在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辖区内的部分餐饮经营者、消费者进行了走访调研,对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中进行了总结。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消费者反浪费意识还不强。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部分消费者缺乏节约意识,对反对浪费的认识不够深,没有形成良好的餐饮消费理念,少数历史遗存的消费陋习无法短时间内得到根除,特别是在婚丧嫁娶、宴请生意伙伴过程中还是存在讲排场、要面子、搞攀比的情况。

二是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走访过程中,个别经营者反映提醒了消费者按需点餐、餐后打包,但是消费者碍于面子,拒不配合,甚至发生争吵,经营者担心影响生意,使得点餐时提醒消费者避免浪费流于形式;多数餐饮单位内部管理流程不够规范,缺少对食品浪费的监管和追责机制,菜品制作缺乏精细度,按需采购能力不强,易造成部分食材的浪费。

三是反食品浪费监管难度较大。为不影响餐饮单位正常运营,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时大多选在非上客时间,无法准确判断餐饮单位是否履行提醒义务。少数消费者观念陈旧,认为这属于个人行为,配合意愿不强;同时对反食品浪费直观上认为不像食物中毒、超过保质期等危害性强,也不愿投诉举报,为监管部门提供线索。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是消费者消费观还未彻底转变。好面子、讲排场、喜攀比的消费观念根深蒂固,以丰盛视为好客,光盘不够礼貌。点菜时,多注重桌上要有几个凉菜、几个烧菜、几个炒菜、点心主食一应俱全,对“菜量”缺乏正确的认知,不知不觉间已超出了需求,碍于面子不打包造成进一步浪费。

二是经营逐利的本质潜在影响。一些针对餐饮企业的反浪费措施之所以流于形式、效果不佳,主要是由于企业的逐利本质所决定的,出于对利润的追求,餐饮企业从根本上希望顾客点的菜越多越好,在介绍特色菜时都说“你可以尝尝看,很好吃的”,诱导消费者多消费。

三是监管执法力度“严不起来”。虽然《反食品浪费法》的出台给了监管部分执法的依据,但是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措施未能及时跟进。执法人员仅限于提醒倡议、加强行业自律、警告等约束力不强的方式,经营者、消费者无违法成本,使得推广反食品浪费力度不强。

三、遏制餐饮浪费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节约意识。通过电子屏播放“反餐饮浪费”宣传语、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小队“进村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校园”普法宣传、面对面宣传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让反食品浪费的观念深入人心,增强消费者及餐饮服务经营者节约意识。另外,厉行节约要从小抓起,定期在学校开设“反浪费、共节约”讲堂,培养孩子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思维;加强对群众科学膳食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量化饮食、合理饮食、健康饮食、文明饮食。

二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杜绝源头浪费。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落实主体责任,倡导“半份菜”、“小份饭”、按需供应等科学供餐模式,做到提醒消费者按需点餐、餐后打包;指导经营者规范内部管理流程,建议经营者制定菜品制作原料配比清单,避免造成食材浪费。

三是完善配套措施,加强监管执法。上级有关部门应制定奖励制度,倡导广大群众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浪费行为时积极投诉举报,亦倡导餐饮单位投诉举报消费者故意浪费食物,查实后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形成群策群力,共反食品浪费的良好氛围;加强反对餐饮浪费领域监管执法,除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外,特别是在上客时间采取“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方式,看是经营者否有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消费者有无故意浪费等行为,对发现有苗头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通报,加大经营者、消费者的违法成本。

(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 田柏杨)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