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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莒南县四项措施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

2021-04-23 09:48:2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山东省莒南县四项措施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
  
  李波 本刊记者 朱有刚
  
  针对4月15日《问政山东》曝光的化妆品外包装标签不全,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销售过期化妆品等问题,山东省莒南县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局的部署安排,迅速行动,以“雷霆手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问政山东》问题产品曝光后,莒南县市场监管局以大型商超、母婴用品专卖店、化妆品专卖店、美容发机构、酒店宾馆等单位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展开化妆品清查行动,重点清查《问政山东》曝光的化妆品外包装标签不全、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和销售过期化妆品的问题,同时清查一号多用、套号及卫妆准字、普通化妆品宣称特殊功效、未备案或未注册化妆品。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经营者签订《化妆品经营者规范经营承诺书》,在各化妆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张贴《山东省化妆品经营“十不准”》,要求各化妆品经营单位对照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所经营的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全面推行化妆品监管信息公示,通过张贴《山东省化妆品经营“十不准”》宣传页,公示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和辖区监管所具体监管人员的联系电话,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同时提供查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真伪的二维码,实现消费者精准投诉。
  
  四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产品,第一时间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对违法经营单位该立案的立案,从严从快查处,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200余家,签订承诺书200余份,发现无标签化妆品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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