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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2021-04-23 09:53:3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刘小玉 胡利伟 孙宾伟 本刊记者 朱有刚
  
  保健食品,因含有一定量功效成分,能调节人体机能,具有特定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故《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部分食品经营者对保健食品认识不清,法律意识淡薄,易将红牛、乐虎、劲酒、三鞭酒等常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现象。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环节秩序,全面净化保健食品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指导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在设立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字样的专门销售区域基础上,按规定查验并留存供货者及产品资质证明文件、张贴“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提示语,严禁虚假宣传及消费欺诈。
  
  该局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对存在混放销售行为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立案9起,均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经营者从严查处。
  
  食品安全无小事,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
  
  认清小蓝帽,千万别当药;
  
  注意识文号,谨防选假冒;
  
  选购看渠道,慧眼辨广告;
  
  购时要小票,维权有据找;
  
  健康身体好,理性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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