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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运河区食品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迎检

2021-04-10 09:31:1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河北省沧州运河区食品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迎检
  
  本刊记者 曹春亮
  
  4月9日,河北省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韩国升、四级调研员刘宝清、总检验师祁金刚一行到运河区督导检查食品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
  
  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玉江从组织领导、全面检查、检验检测、隐患排查、案件查办等六方面,就食品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截止目前,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37人次,排查食品生产环节11家、食品流通环节170家、餐饮服务环节291家、“三小”300余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5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2家、农产品交易市场8家。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果蔬、水产品为重点产品,快速检测88批次264个单品,监督抽检13批次39个单品,结果全部为合格。尚未发现青县“瘦肉精”羊肉,对检查中发现的票证不全、台账不全、检疫不规范进行了整改。查办食品类案件2起,罚没款10545元。
  
  督导组一行对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协同联动,齐抓共管。二是加强排查力度,做到全领域各环节全覆盖,不留死角。三是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严打态势,查处一批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
  
  汇报结束后,督导组一行实地查看了两个点位。在万兴超市,督查组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区环境卫生状况、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以及食品溯源、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是否存在销售过期、是否存在“三无”产品、食品标签是否标注虚假信息等。要求商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在第十一中学,督导组对食堂食材采购、进货查验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指出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责任重大,要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操作、餐具消毒以及食品留样等过程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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