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2 15:58:40 来源: 食安中国网
(食品安全导刊南京讯 通讯员 曹潇璇)3月8日,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雨花分局对南站茶都的商户进行春茶上市时的专项检查。执法人员检查了经销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货商资质、进货凭证、索证索票等相关材料。
检查过程中,现场执法人员表示,茶叶的外包装上,要写清楚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还要写清楚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商家在销售的过程中要杜绝虚假宣传。按照广告法的要求,不允许宣传有疾病治疗功效,不允许有老茶当新茶售卖等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提醒各位市民,购茶时一定要主动询问产品的产地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尽量要求店家提供产地证明等文件,必要时还需要查看产品质量的检测报告。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好保留好相关票据,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