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迈市场监管局查处
百佳汇超市销售生虫大米
本刊记者 韦昌稽 李江
食品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大事,不容小觑,全国上下高度重视。
海南澄迈县百佳汇超市因管理系统混乱,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概念极差,大米生虫后还继续卖,短短30天就被市民举报查处责令下架2次,超市相关责任人被澄迈市场监管局约谈限期整改到位。
6月23日上午,市民王某到百佳汇超市买米,发现六个米槽的大米到处都是虫子及混有头发等异物,质疑米质量有问题就向记者举报。本刊记者将此情况向澄迈县金江市场监管所反映引起高度重视。
经金江市场监管所调查发现库存原包装的米也有虫子,现场责令该超市的米全部下架查封。
7月22日上午,澄迈百佳汇超市销售生虫大米再次被市民举报查处下架,同时被市场监管局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到位。
据市民朱某介绍,生虫大米都是一眼可见的,但该超市还继续卖,食品安全意识低,日常管理乱。
供货商:海口辉妙粮油有限公司
8月12日,金江市场监管所陈所长带队针对前两次检查大米里有米虫问题再次回访,第二次该超市己更换装米容器(将原来木容器更换成玻璃)回访未发现有虫子,且检查库存原包装大米也未发现米虫。
下一步,澄迈市场监管局将进行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求管理员定期对超市内的大米进行检查,发现大米中混有异物及时下架;二是要求超市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留存购货凭证;三是如多次发现某一供货商商品存在问题,建议超市更换供货商。四是要求超市做好下架商品的后续处置工作,并做好不合格品处理台账,退货的留存退货凭证,销毁处置的,记录销毁时间、地点、销毁内容、执行人员等信息,并拍摄照片存底。五是追溯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去函属地管理部门,加强协同监管。
澄迈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特别提醒各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关于超市销售生虫大米,本刊记者进一步梳理类似事件发现多家超市销售大米有虫被罚赔偿十倍,均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4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案例显示作为食品销售者应保证食品安全,应当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清理下架,其销售生虫的大米,属其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赔偿损失及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大米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无“QS”标记的大米。选购散装大米时,要一看、 二抓、三闻、四尝;购买小包装大米时,要查看包装上是否标注了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 号、“QS”标记、特殊标注内容等。
根据国家标准《大米》(GBl354—2009),大米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加工精度等指标分四级。选购指南:“看”,色泽和外观,米粒饱满、大小均匀、有光泽为优;“抓”,抓在手中米糠粉很少则合格;“闻”,哈气后立即 嗅,正常大米具有清香味,无异味;“尝”,正常大米微甜,无异味。
责编:韦昌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