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监管局开展《药品管理法》宣传活动
2019-12-24 10:09:1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青岛市市北区监管局开展《药品管理法》宣传活动
郭冰 本刊记者 朱有刚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已于12月1日实施,为切实做好“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结合《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用药月”活动通知》要求,近日,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新业广场开展了“安全用药 良法善治”宣传活动。
据了解,今年《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先后出台,为药品监管事业持续发展、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安全用药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宣传贯彻“两法”及相关配套文件,使广大公众了解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安全、合理用药常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活动现场,该局发放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宣传材料、受理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对安全用药等知识进行科普宣传。并免费为群众测量血糖、血压,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拓展宣传方式,注重活动实效,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
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监管科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加大了惩罚力度,希望此次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可以让民众对药品知识有一个认识的提高,如何合理使用并正确认识抗菌药物,合理用药;如何对过期药品处理,把过期药品放到回收点回收,在一定程度上不污染环境。
药品与生活息息相关,让更多公众了解用药常识,提升用药素养,让合理用药、科学用药的理念在社会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