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12:35:01 来源:
这份通知下发,首先意味着监管部门的职能整合。长沙市食药监局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将原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承担的食品安全指导、监督、统筹等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职责,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消费环节安全监管职责,商务部门承担的酒类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及肉类、蔬菜追溯体系职责,全部“划归旗下”,形成对全市食品药品的集中统一监管。
同时,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也将形成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这意味着,原来分散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统一到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后者还加挂食安办的牌子,承担长沙市食安委的具体工作,解决“九龙治水”、多头负责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