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4 10:10: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西瓜与桃不能同吃;十几元一只的烤鸭是激素鸭;小龙虾生活在污水里,专吃生活垃圾……这些让人心惊的提醒时不时出现在亲友群、朋友圈里,真假难辨。信还是不信,大多数人都很纠结。近来,多位读者都提出了类似疑问。为此,记者深入调研,采访相关人士,一窥信息传播真相的奥秘。
正面宣传,让谣言失去立足之地
最近,朋友圈很多人都在传西瓜打了糖水针。这是真的吗?
在今年食品安全周举办的食品安全谣言论坛上,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科学技术部负责人阮光锋现场给西瓜打了一针:蓝色墨水很费力才能勉强注射进西瓜内部,大部分都流在了瓜皮上,打针后,西瓜表面留有明显针孔,很容易被发现,切开之后,打针的地方留下明显痕迹。这样的西瓜,眼神正常的消费者是不会买的。
阮光锋用一个简单的实验证明了谣言有多么不靠谱。“这些年有关食品的谣言,不仅仅涉及安全,还涉及功效、营养、疾病、健康等很多方面,其中造成的损害,有相当一部分是消费者不具备判断与选择能力造成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介绍说,调查显示,“50后”与“60后”是食品安全谣言最大的受害群体,这也是长辈集中的亲友团里食品安全谣言最多的原因。
“如果消费者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很多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安全谣言就不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张永建认为,防治食品安全谣言,还需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养科学理性的消费者。
“食品安全有反科学的成分,但大多数谣言里面又含有科学成分。”张永建说,食品安全教育的工作就是将科学内容传递给公众,为消费建立科学基础。“很多微信文章谈营养搭配,但没有明确摄入量,这是不科学的。”他建议,科研人员、政府、消费者都要积极加入食品安全教育的行列,让消费者更科学理性地消费,抵御不实的食品安全信息。
及时辟谣,让谣言失去传播空间
民以食为天,关于食品安全的谣言总是能引起社会关注,拉高阅读量。根据中国健康传媒集团日前发布的报告显示,目前我国70%的谣言源自朋友圈,20%来自微博。根据2017年腾讯的统计,食品安全类谣言占比达到13%,排在全部谣言的第三位,影响非常大。
“通过对食品安全类谣言的分析发现,与现代加工技术密切相关的关键词,是非常容易引起网友或者百姓的担心与恐惧。比如,转基因、添加剂、激素等这样的关键词。”腾讯网副总编辑李天亮介绍说,近段时间,食品安全谣言又呈现出新特征,载体新、速度快、炒冷饭、影响大。
“现在很多谣言是通过小视频传播的,因为视频形式直观,迷惑性更强。比如,塑料紫菜、塑料粉丝都是经过小视频传播的,甚至有很多旧新闻、旧谣言通过新的包装又重新出现,一旦食品谣言传播开,产业将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塑料紫菜的谣言就让福建企业蒙受了巨大损失。”
由于自媒体、小视频已经是传播谣言的主渠道,当下辟谣也必须借助这些渠道。“今年上半年有谣言称瓶装水喝了致癌,我们第一时间邀请食品专家写了反驳文章,覆盖不实文章。”据李天亮介绍,这篇文章被微信辟谣中心采用后,微信用户再看到的就是辟谣文章,快速斩断了谣言传播链条。
“食品安全谣言的破除需要多中心化,一次科普活动传递的信息有限,只有把更多扁平化的自媒体、社交媒体动员起来,帮助再次传播,作用才会更大。”中国教育电视台总编辑胡正荣建议,食药部门需搭建所有食品的信息数据库,让信息透明可循,减轻公众担忧。
惩罚到位,让谣言不敢轻易传播
敲敲键盘就能炮制一篇10万+的文章,动动手指就能转发一篇让亲友惊讶的养生秘方,在智能手机普及、自媒体崛起的当下,食品安全谣言的传播变得轻而易举,甚至变本加厉。
“网络谣言的特点是反复传播,许多早已辟谣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被反复炒作,得不到有效遏制。”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认为,食品安全防控与治理需要政府及时辟谣、公开信息,需要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用法律手段遏制谣言。
2017年7月份,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谣言惩处作了明确规定,当年就有人因为造谣被判刑。2017年网络上流传的塑料紫菜、棉花肉松、塑料大米、蒙牛黄曲霉、金龙鱼回收地沟油等谣言,造谣者均被依法追究责任,严重的如塑料紫菜的造谣者王某某因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
但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对谣言的打击力度还很不够。王伟国认为,原因首先是无法及时认定谣言。“我建议对初步认定的谣言要逐一指出谬论之处,并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确定谣言,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并借助各种媒体传播。”
实践中,经多次辟谣的信息仍然被反复传播,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谣言没有直接的利益相关方,也就没有现实的权利主张者。比如,造谣肯德基卖了什么样的鸡翅,肯德基公司可以起诉,但如果只是说炸油条用的都是地沟油,就没有油条铺子去主张权利。“因此,我认为有必要针对没有特定地域或具体对象的虚假谣言建立专门的认定机制,与现有关于谣言的法律法规相衔接。”王伟国注意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食品安全谣言的认定标准是“凡没有事实根据或者缺乏科学依据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均可判定为食品安全谣言”。这一条规定,为查处没有特定地域或特定具体对象的谣言,提供了直接的政策依据。
目前,我国已有多部法律法规规定了散布谣言的法律责任,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要承担行政责任;《电信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规定》等明确,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相关部门可以运用现有的法律依据,加大对谣言的惩处力度。
食品谣言诞生的根源,其实在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担忧。比如,今年上半年,农业农村部的抽检显示,我国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7.1%,离100%满意还有距离,同时还发现个别产区蔬菜中豇豆、韭菜和芹菜农药残留超标,畜禽产品中禽蛋兽用抗菌药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和氧氟沙星)残留超标和水产品中加州鲈鱼和鳊鱼兽用抗菌药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超标。这些也佐证了消费者的担忧。因此,王伟国认为,政府监管部门一手要治理满天飞的食品安全谣言,一手也要抓好现实层面真正的食品质量问题,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治理好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佘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