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9 10:31:00 来源: 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29日消息:日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举报线索范围包括,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销售失效、变质、过期、混有异物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或者伪造、涂改食品生产日期延长明示保质期;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有线索,可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举报,电话:17816285001,0577-64755607;也可发送线索至邮箱:cnspjb@163.com,或通过信函或直接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举报,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府后小区。对举报线索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食药监稽〔2017〕67号)给予适当奖励,并落实相关保护措施。(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