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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

2021-12-29 15:25:5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浙江发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
  
  明年3月起,每份外卖都必须装上这把“安全锁”
  
  记者 翁润生
  
  今年9月29日出台的《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外卖商家应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该条款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提高商家“外卖封签”的使用意识,进一步推动“浙江外卖在线”应用落地,保障送餐过程的食品安全,今天(12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对外发布了《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同时根据条例明确,自明年3月起,不使用“外卖封签”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据悉,“外卖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值得注意的是,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作为外卖封签。
  
  在今天发布的《浙江省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中,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识均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外卖封签的具体位置示例说明。《指引》指出,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餐饮外卖食品交给配送人员时,应确保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餐饮外卖配送人员对未使用外卖封签、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被破坏的餐饮外卖食品,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如发现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破损的,有权拒绝签收,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
  
  外卖餐食配送人员随机性大,发生过送餐人员手碰到食品、人为拆启、食物掉落后重新拾回等情况,通过封签,封住了包装封口,避免食品配送中被污染,保护了送餐过程的安全。外卖在商家、送餐人员、消费者之间传递,只有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封签是否破损是认定各方责任的重要证据,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餐饮商户的一种自我保护。“外卖封签”不仅是一把“安全锁”,是品质提升的措施,更是促进商家、平台、消费者多赢的良策。
  
  记者了解到,至明年3月1日,仍不按标准使用“外卖封签”的商家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新闻附件:
  
  浙江省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
  
  (新闻附件)
  
  浙江省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
  
  为规范餐饮外卖封签(以下简称“外卖封签”)的使用和管理,降低餐饮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的食品污染风险,保障配送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明确要求,确保品质
  
  (一)定义。外卖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作为外卖封签。
  
  (二)功能要求。外卖封签应具备拆启后无法恢复原状、无法重复使用的功能。为保障基本功能实现,采用单面封签封扎的,宜满足长≥12.5cm,宽≥2.0cm,厚≥0.75mm;采用双面封签封口的,宜采用中间封口,且封口长度不少于总长度的1/3,宽度不小于2.0cm。
  
  (三)材质要求。外卖封签通常以纸、纸塑或塑料薄膜等为基材制成,应当符合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注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等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的材料;外卖封签材质应当具备一定的防水性,防止封签因配送箱(包)内的水汽作用出现非人为损坏或失去封口作用。
  
  (四)标识要求。外卖封签可以使用个性化标识及宣传用语,标识和宣传用语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建议印制“若封签破损、请勿接收”、“收餐后请尽快食用”等提示语和安全性说明。
  
  二、规范使用,全程保障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主体责任。外卖封签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外卖食品的包装容器、配送箱(包)封口位置或者适当位置使用,使用位置和使用方法应当在不破坏封签的情况下足以避免直接接触到食品(参考附件图示);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餐饮外卖食品交给配送人员时,应确保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餐饮外卖配送人员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餐饮外卖配送人员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应检查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未使用外卖封签、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被破坏的餐饮外卖食品,有权拒绝配送;在配送过程中应保持外卖封签的完整性,确保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配送过程发现发生食品污染、外卖封签损坏或不完整时,应终止配送。
  
  (三)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应当查验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如发现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破损的,有权拒绝签收,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
  
  三、强化监督,社会共治
  
  (一)行业自律。各级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会员单位和网络餐饮从业者的宣传和培训,积极推广和普及外卖封签,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在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活动过程中规范使用外卖封签。
  
  (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外卖封签情况的日常监管,将外卖封签的检查纳入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对检查中发现未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予以封口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按《浙江省电子商务》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查处。
  
  (三)社会共治。餐饮外卖配送人员、消费者发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规范使用外卖封签的,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应当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控责任,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经营活动中、外卖骑手在餐饮外卖配送过程中规范使用封签,建立健全餐饮外卖封签使用的消费评价和投诉处理机制。
  
  封签位置示例
  
  食品包装袋类型 封签位置示例
  
  纸袋
  
  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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