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霉素超标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处罚
2020-07-01 10:55:09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氯霉素超标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处罚
本刊记者 韦昌惠
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苏少堂(海口琼山苏少堂海鲜零售摊)经营销售氯霉素和恩诺沙星不合格的芒果螺以及氯霉素不合格的带子和海白螺被处罚。
据了解,2019年10月22日,该局工作人员对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海府路167号海客鱼仓海鲜广场-1F71至73号摊海口琼山苏少堂海鲜零售摊经营的芒果螺、海白螺、带子进行监督抽检,经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检测,并于2019年11月19日出具检验报告(芒果螺编号: No:SC20191675)(海白螺编号: No:SC20191676)(带子编号: No:SC20191677),芒果螺检验报告显示氯霉素实测值为150μ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实测值为2.14×103μg/kg,标准指标为≤100,检验结论为氯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海白螺检验报告显示氯霉素实测值为8.22μ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带子检验报告显示氯霉素实测值为11.4μ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海白螺和带子检验结论为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芒果螺、海白螺、带子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22日。
据介绍,2019年11月20日,该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传来的《检验报告》(芒果螺报告编号: No:SC20191675)(海白螺报告编号: No:SC20191676)(带子报告编号: No:SC20191677),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海府路167号海客鱼仓海鲜广场-1F71至73号摊海口琼山苏少堂海鲜零售摊经营的芒果螺、海白螺、带子进行监督抽检的结果显示芒果螺氯霉素实测值为150μ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实测值为2.14×103μg/kg,标准指标为≤100,检验结论为氯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检验,结果显示海白螺氯霉素实测值为8.22μ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带子氯霉素实测值为11.4μ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海白螺和带子检验结论为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经查明,2019年10月22日,当事人称李老板的人送到当事人经营的摊位处,当事人一共购进芒果螺18斤,进货单价16元/斤,进货总价288元,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单价18元/斤,销售总价324元;2019年10月22日,当事人从李亚强处一共购进海白螺18斤,进货单价12元/斤,进货总价216元,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单价18元/斤,销售总价324元;2019年10月22日,当事人从博爱南东门市场海鲜一条街内一个摆地摊的人处一共购进带子40个,进货单价6元/个,进货总价240元,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单价4元/个,销售总价280元。当事人提供上述芒果螺、海白螺、带子供货商为海口美兰区流动摊贩。目前,海口市场监管局美兰分局未能找到该供货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