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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欲加强与中国食品经贸合作 这一举措有利于中国农民

2018-09-27 09:45:10 来源: 中国贸易报

丹麦环境和食品大臣雅各布·埃勒曼-延森日前访问中国,以推动丹麦与中国在大豆蛋白饲料以及食品相关领域的战略性合作。今年正值丹中两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十周年,延森代表丹方与中国有关部门达成新的合作协议,同意允许丹麦大豆蛋白动物饲料生产商进入中国市场。丹麦TripleA公司和中方企业签署了协议,其产品大多采用哥本哈根大学的技术。延森表示:“这是一个很好的协议,它能让我们的企业进入一个巨大且利润丰厚的市场。这一举措也有利于中国的农民,因为他们将能够使用高质量的蛋白饲料,从而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

白砂糖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除了充当烹饪调料,它还常常出现在蛋糕、零食、牛奶、碳酸饮料等众多食物的配方表中。然而最近,白砂糖却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一场普遍的担忧。

9月1日,白砂糖的新推荐性国标GB/T 317-2018(以下简称新推荐国标)正式实施,将代替旧的GB/T 317-2006(以下简称旧推荐国标)。9月12日,某自媒体营销号在网上发布了题为《白砂糖,从此以后我们将无从选择》的文章。

文中指出,旧推荐国标中对二氧化硫指标的要求在新版中消失了。根据新推荐国标,白砂糖的等级划分指标不再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硫被划归在食品添加剂类别里。而在食品添加剂的国标里,二氧化硫的限量标准比旧推荐国标里的最低级别含量还高出3倍多。

文章一出,即引发了公众的关注与讨论:白砂糖的国标为何放宽?人们的健康是否会受到影响?

二氧化硫,这个常常以一种主要大气污染物的面目出现的化学物质,为什么会出现在白糖里呢?这样要从白糖的生产工艺说起。

白糖以甘蔗或者甜菜为原料提取糖汁,在制糖过程中,会使用硫磺作为加工助剂,硫磺氧化产生的二氧化硫可用于澄清和脱色。此外,制糖原料或其他加工助剂也可能含硫。二氧化硫并非人体所需物质,因此在质量控制环节,各种糖产品的质量标准会对二氧化硫的残留规定限量。

国标分为强制性标准(字母代号为“GB”)与推荐性标准(字母代号“GB/T”)。前者是国家要求各行业必须执行的,后者则是鼓励各行业采用。此次颁布的与废止的新、旧国标都是GB/T打头的推荐性国标。很多人以为,既然白糖的推荐性国标不是强制执行的标准,修改的意义也就没有那么大。但实际上,现在颁布的新推荐国标,是唯一的白糖产品国标。

2017年3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文称,“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结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其中,白砂糖的产品国标由GB317-2006改为GB/T 317-2006,自公布之日起,该标准不再强制执行。今年2月,新版推荐国标,也就是最近受到关注的GB/T 317-2018发布。

根据国标划分,白糖分为四个质量等级——精制、优级、一级和二级。旧推荐国标里明确规定:在精制、优级、一级、二级这4个白砂糖级别中,二氧化硫指标应该分别小于等于6、15、30、30mg/kg。

但在新国标中,这一规定不见了!与此相关的替代内容则是“食品安全要求应符合GB13104的要求”。

GB 13104是由原国家卫计委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目前使用的是2014年颁布的版本。该国标并未直接规定二氧化硫的限定含量,而是在其最后一栏提到,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

根据这个食品添加剂标准的规定,白糖及白糖制品(如白砂糖、绵白糖、冰糖、方糖等)二氧化硫的最大使用量(以其残留量计)是100mg/kg。

也就是说,在9月1日实行的新推荐国标中,白砂糖二氧化硫指标的参考数据是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100mg/kg,而旧推荐国标中,二氧化硫最大的使用量只有30mg/kg。

那么,问题来了:白砂糖是人们的日常摄取物,国标中二氧化硫指标的改变会不会影响到人体健康?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曾发文解释说,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体内后会生成硫酸盐,可通过正常解毒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不会产生毒性。但是如果摄入过量,容易产生过敏,可能引发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症状,对脑及其他组织也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损伤。从1992年起,二氧化硫被世卫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确定为3类致癌物。

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何计国表示,人们不用过分紧张,3类致癌物对人类的致癌性可疑,目前还没有充分的人体或者动物医学临床数据能证明其致癌性。

他还解释说,国家制定标准的依据是ADI(日容许摄入量),即人类终生每日摄入某化学物质,在现有科学水平下不能察知任何已知危害的剂量。由此可见,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就可以认为是安全的。

指标为何放宽?

在这次白糖新推荐国标中对食品安全相关指标进行修改,实际上是源于国内整个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根本性变动。

2008年前后,国内毒大米、瘦肉精、“苏丹红”鸭蛋、毒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使得政府决心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于是,2009年2月,《食品安全法》正式发布,并于当年6月1日实施。

2009年因此成了国内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改革的分水岭。根据原卫生部等部门的统计数据,在此之前,中国有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与食品相关的产品国家标准2000余项、行业标准2900余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国家农业部、卫生部、商业部、发改委与环保部等多部委都分别制定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食品标准缺失、重复与冲突等问题。

过去,国家允许在分类的产品标准中,根据各自领域的研究成果、消费倾向、或参考国际标准、上下游的要求等,将食品安全这项指标调得更严。但为统一管理,《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参与了白砂糖国标制定的业内人士秦晓明(化名)接受采访时解释说,此前,和白砂糖相关的国标有3个,分别是产品的旧国标GB 317-2006《白砂糖》(2017年以后改为GB/T 317-2006)、GB 13104-2005《食糖卫生标准》以及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按照过去的规定,旧推荐国标就在前言中特别指出,二氧化硫按等级分别制定等同、或者严于食品卫生标准里的指标。GB 13104-2005是食糖的卫生标准,其中规定,二氧化硫指标应小于等于30mg/kg。

然而,根据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二氧化硫属于食品添加剂,而“有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因此,制糖行业默认,在白糖产品的新推荐国标中,有关二氧化硫的要求应与食品安全标准也就是GB 2760一致。2011年与2014年,国家先后发布了新旧两个版本的GB 2760,但其中关于食糖里二氧化硫使用量始终没有变化,都是100mg/kg。而这造成的客观结果就是,白糖的产品推荐国标中,有关二氧化硫指标要求变宽松了。

“GB 2760与其旧版本相比,在食糖二氧化硫上的标准上一直没有变过。但是,以前白糖的产品标准可以更严格,而现在的产品标准不能违背食品安全标准,这就造成了自媒体公号里说的问题。”秦晓明解释说。

秦晓明说,大家只是注意到新近实施的白糖新国标,但其实自从新版GB 2760于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时,制糖行业就已经按照这个标准执行了。而且,不仅仅是白砂糖,其他糖比如糖浆、淀粉糖、调味糖浆的二氧化硫指标,也都在当时统一调整为100mg/kg。

秦晓明说,“国家实行食品安全标准,原本是好意,可以增强标准的权威性。但是,食品领域很大,总有一些东西衔接不了,所以食糖领域的问题就暴露出来了。”

实际上,二氧化硫的残留量与制糖工艺密切相关,残留量越少,质量越高,就意味着投入成本越高。企业有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本性,二氧化硫标准的放宽,是否会导致制糖企业在具体生产中放低标准?

对此,秦晓明表示,按照之前的工艺路线,一个企业生产出级别越高的白糖,二氧化硫的残留量也越少。在近两年,工厂也不至于为了迎合这一新指标,将之前投入的设备全都作废。不过,他也担忧未来制糖工艺会在二氧化硫指标上放松。他强调说,白砂糖主要是给相关食品做原料,所以糖的问题不能简单理解为糖本身,还会关联到很多食品。

秦晓明说,“这些问题目前还没有人站出来解读,应该由制定标准体系的官方人士出来解释,到底怎么做才是合情、合理、合规、合法。”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长期关注食品安全与食品科学。对此,他认为,国家标准是最基本的标准,标准不是太高,但要求必须满足。行业可以比国家标准高,企业标准甚至可以比行业的更高,这是一般规律。政府把一些行业性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可以减少权力寻租,不要让行业充当“二政府”。

他不认为推荐性指标中对二氧化硫使用量的放宽会导致白砂糖的整体质量下降。“国务院的意思是,除了最基本的安全标准,让市场发挥更多的作用。有些消费者需要标准更高的白砂糖,企业为了有竞争优势,会宣布自己的产品比安全标准高,这会给市场更大地激励。市场上高端和低端的产品都需要,可能有些企业会按低标准去做,但也有些企业会做得更好,慢慢地就满足了不同的细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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