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新闻

各地食药监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2018-07-18 15:18:00 来源: 搜狐

今天(17日),2018“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并将持续到29号。在此期间,各地食药监部门将开展各项活动,帮助大家了解各种食品安全知识,保障我们舌尖上的安全。

虽然国家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但是食品监管却一刻都不能放松。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各地食药监部门都对辖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了抽检。但目前来看,情况并不乐观。以重庆地区为例,食药监局对20类食品471批次样品进行检测,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5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率为3.4%。

而这16批次的不合格产品中,有两个是食品安全没有影响的(酱油中氨基酸氮含量偏低、梅子酒中酒精度含量偏低);而上图中红圈标识的这四个,则是违反食品安全法规,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剂,这类食品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与苯甲酸及其钠盐这两项,属于食品添加剂中防腐剂的超范围使用,在法规规定的适用范围外的产品进行添加。一般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为了降低成本,另一个是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这也是很多食品防腐剂超标的原因。

剩下的两个不合格信息都是和鱼相关:多宝鱼中有呋喃西林和甲硝唑,黄腊丁中有孔雀石绿。呋喃西林、甲硝唑和孔雀石绿三个都可以治疗鱼类的一些疾病,而且效果好、用量少,可以较好地保证养殖业者的利益。

但是,这三个物质都是不能在食用鱼养殖中使用的。甲硝唑可能诱发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症状;而呋喃西林和孔雀石绿危害更大,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作用。

从2005年开始,孔雀石绿就开始在各种鱼类中检出,并且屡禁不止,全国范围内,鱼类产品中孔雀石绿检出率一般在5%-15%之间,甚至有些品类检出率达到了90%以上。2015年2月到6月,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总局从全国抽检水产品及水产制品361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率达到10.53%。

目前来看,重庆地区的这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的范围主要分布在周边区县,说明区县、乡镇地区仍然是食品安全的重灾区,这其中既有当地监管部门的责任,大众在这方面知识和观念的薄弱也是原因之一。

保障食品安全,既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也需要我们加强这方面的维权意识,遇到不合格产品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积极主动地交涉、索赔,这样能够加大不法商贩的成本,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凡是已经购买了上述批次食品的消费者,都可以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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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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