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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发警示 提醒消费者要谨慎

2024-10-30 15:22:59 来源: 食安观察网

新闻媒体走基层 市场监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鹤壁市篇

预付式消费发警示 提醒消费者要谨慎

一一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壁市消费者协会发布预付式消费警示

(柴占阳 袁春芳)在日常生活中,预付式消费模式越来越普遍,从美容美发、健身娱乐到教育培训等诸多领域,都能看到它的身影。然而,这种消费模式在带来便利和优惠的同时,也隐藏着不少风险。一边是“万物皆可预付”,一边是风险乱象频生:不办,单次消费价格太贵;办了,又怕商家跑路……预付式消费俨然成了一道两难的选择题,让人又爱又恨。据此,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壁市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对待预付式消费。

一、预付式消费潜在风险

1.商家跑路风险

部分不良商家在收取大量预付款后,可能会突然关门停业,携款潜逃,让消费者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近年来,因不良商家跑路引发的投诉层出不穷,消费者往往面临着预付款难以追回的困境。

2.服务质量下降

在消费者预付费用后,有的商家可能会降低服务质量,如减少服务项目、缩短服务时间、降低服务标准、设置消费门槛等。原本承诺的优质服务在预付款到手后大打折扣,严重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3.退卡难

一旦消费者因各种原因想要退卡,往往会遭遇商家的重重阻碍。商家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退卡,或者设置高额的退卡手续费,让消费者进退两难。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关于预付式消费的法律规定

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

1.设立“书面合同”义务

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2.强化“按约履行”义务

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

3.明确“事中告知”义务

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此外,《条例》对押金也作了相应的规定,要求经营者事先与消费者约定退还押金的方式、程序和时限,不得对退还押金设置不合理条件,符合条件的要及退还。

三、如何防范预付式消费风险

1.谨慎选择商家

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选择信誉良好、经营时间较长、规模较大的商家。可以通过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消费者评价等方式,了解商家的经营状况和信誉度。同时,要注意商家是否加入了相关的行业协会或商会,这些组织通常会对会员商家进行一定的监管和约束。

2.签订书面合同

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一定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应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收费标准、退费条件、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不明确或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与商家协商修改。

3.理性适当充值

不要被商家的优惠活动冲昏头脑,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消费能力,理性充值。避免一次性充值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出现问题时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要注意保留充值凭证,以便在需要时作为维权的证据。

4.关注商家动态

在预付式消费期间,要密切关注商家的经营状况和服务质量。如发现商家存在经营异常、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要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或者拨打“12315”和3325315热线进行投诉。

消费者朋友们,预付式消费有风险,大家在进行消费时一定要保持警惕,谨慎选择商家,签订书面合同,理性充值,关注商家动态,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将加大对预付式消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与消协一道为大家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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