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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1331批次食品 不合格18批次

2023-03-31 16:21:12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1331批次食品 不合格18批次
  
  本刊记者 朱有刚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6期(总第402期)。                                                据通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23大类食品133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4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问题。有关情况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博山区柳杭农贸市场杜长红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济宁市兖州区福满多百货超市销售的西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宁市兖州区福满多百货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泰安市泰山区岱庙办事处五马市场菜棚北区32号周长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上海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青岛万象城店销售的普通白菜(油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青岛万象城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莒县洛河同舟综合商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莒县洛河同舟综合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青岛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济南长清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青年城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张店东城华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庆硕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倍硫磷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单县孟朋风味食府购进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威海市环翠区望岛农贸市场程绍伟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莒南县洪昌超市销售的菠菜,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莒南县洪昌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五莲县海之鲜水产店销售的虾虎(学名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商河县兴红小吃店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山东龙口市博商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松子(生产日期/批号:2022/12/3,规格型号:185克/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微生物污染问题
  
  兰陵县丽强超市销售的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2/10/6,规格型号:17L/桶),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菏泽市牡丹区喜多福水饺店使用的蘸料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平原县刘记大锅羊汤馆使用的圆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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