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食品抽检工作
于莹 本刊记者 奚盛鑫
为进一步加强“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市场秩序,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食品抽检工作。
“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食品安全风险易发多发,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所辖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安排部署,认真分析节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市场消费特点,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细化监管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市场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全力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突出监管重点,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该局结合辖区实际,针对大型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餐饮企业、养老机构食堂、城区集体聚餐、“年夜饭”供餐单位、农村集会等人口聚集多、流动大的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立即依法处置。
针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酒类、调味品、水产品、饮料、糕点和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生产经营食品安全。
该局加强网络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餐饮单位入网资质审查、入网后检查、许可资质等信息公示,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要求网络食品经营主体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赤峰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决心认真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加大对辖区内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连锁超市、农村集贸市场、“年夜饭”供餐单位、城区集体用餐承办单位、养老机构食堂等重点场所的抽检力度,重点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品、元宵、糕点、食用农产品等食品进行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并做好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该局将充分利用年货市场、农村集市、民俗活动等“双节”特色场所以及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适时发布节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群众科学合理消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投诉信息,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所辖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社会热点,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防止事态蔓延升级,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不得瞒报、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