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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农贸市场“短斤少两”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019-10-23 16:15:51 来源: 食安中国

柏玮娜 本刊记者:祝富

2019年10月23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全市农贸市场“短斤少两”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主要是任务是贯彻落实扬州市委谢正义书记近期相关批示精神,针对农贸市场存在的“短斤少两”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由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雍有瑜主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农贸办主任胡春风做了具体部署,扬州市政府副市长丁一到会讲话。

胡春风在讲话指出农贸市场管理“乱象”客观存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近年来,扬州市持续开展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和常态长效管理,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有了明显改善,管理水平也有所提高。2019年8月1日,《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农贸市场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但是近期媒体曝光的“鬼秤”问题,再次暴露出农贸市场管理方面还存在部分经营户诚信缺失、市场主办方管理不善、监管部门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条例》明确的相关职责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在日常监管和实地调查走访中, “鬼秤”问题仅仅是农贸市场管理诸多问题的“冰山一角”。除了媒体曝光的“鬼秤”问题外,一些农贸市场在食品安全、价格管理、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老大难”问题仍然长期存在。这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农贸市场的整体形象,而且还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予以彻底解决,力争在短时间内使全市农贸市场秩序发生显著改观。

胡春风强调,农贸市场是市民群众日常消费的重要场所,农贸市场计量管理、食品安全、价格管理、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都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短斤少两”、价格欺诈等各种问题长期存在,市民群众屡有反映,但是地方各级政府、市场主办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一直没有能够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对此,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到办好民生实事工程的重要意义,正视群众的呼声和诉求,深刻反省自身管理和监管上存在的不足。力求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深挖存在问题,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坚决突破思维惯性、克服重重困难、采取务实措施,切实将群众反映的种种问题解决到位。

胡春风指出,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农贸市场各类问题重在依法依规治理、狠抓常态长效。《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是我市在充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制定出台的首部农贸市场管理地方性法规。《条例》对各地、各部门农贸市场管理和监管职责,对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等均作了逐一明确。对违反《条例》的具体行为,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我们组织开展这次专项整治,就是要推动《条例》严格贯彻执行到位,将各地、各部门的管理和监管责任、将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力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狠抓《条例》的贯彻执行,推动实现农贸市场的常态长效管理。

胡春风强调,要明确整治重点,把握时间节点,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从严从紧安排。为了切实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扬州市农贸办已经制定并印发了《全市农贸市场“短斤少两”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迅速行动,抓好落实。

一是突出专项整治的重点。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整治:一是计量管理。重点检查计量器具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是否张贴检定合格标识;市场主办者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平秤;统一配置计量器具的农贸市场是否有经营户使用自配计量器具。

二是食品安全。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设立农残检测室,并按规定组织农残检测、公示检测结果;是否全面实行食品准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卫生防护、洗手消毒、冷藏等设施是否齐备,经营人员是否规范操作;猪肉是否“两证两花”齐全;是否存在销售“三无”过期变质假冒食品等。

三是价格管理。重点检查是否规范公示指导价格、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行为、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等。

四是环境卫生。重点检查场内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并按规定亮照、亮证经营;是否有出摊、出店、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现象;车辆是否分类停放,有专人管理;市场周边是否存在流动摊点或“场外场”现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是否到位等。

五是公共安全。重点检查市场内是否存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现象;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液化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行为。

胡春风强调,要把握专项整治的时间节点。这次专项行动从今天开始,到11月底结束,历时一个多月。共分三个阶段: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10月2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对照今天会议的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农贸市场管理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进行动员部署。

二是整治攻坚阶段。10月26日—11月20日为专项整治攻坚阶段。各县(市、区)、功能区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按照研究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贯彻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彻底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突出案件查办,立案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公开曝光。

三是成效巩固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排查分析具体成因,着力建立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胡春风指出,要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组建成立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力求标本兼治。各县(市、区)、功能区农贸办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职责,认真组织各成员单位对辖区所有农贸市场进行一次体检式检查。各地要积极督促、推动市场主办单位配足配好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市场开办者要认真对照整治标准,排查市场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一场一策”的要求,制定本市场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市农贸办将组织整治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功能区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不定时地进行抽查和暗访,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和问题督办单,督促各县(市、区)、功能区、各市场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连续2次整改不到位的市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参加会议还有扬州各县(市、区)、功能区分管负责同志,市区相关街道(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财政局、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支队分管负责同志,还有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开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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