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开展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培训
2019-10-15 09:47:09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海南省开展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培训
秦宁 本刊记者 韦昌惠
为切实做好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传贯彻工作,10月14日,海南省药监局与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联合召开了全省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培训会议。海南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鸿涛出席会议并讲话,二级巡视员吴焕开主持会议,省药监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药品工作的领导及相关业务骨干、各食药检验分所负责人,以及省医药行业协会全体人员、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共1000余人参加了此次宣贯培训会。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办公室主任 文卫及主任科员游国苓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培训会邀请了沈阳药科大学国际食品药品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悦授课。杨悦教授结合当前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运用典型案例,深入解读了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具体考量,就其中药品监管理念和制度创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析。
刘鸿涛副局长就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学习贯彻工作。二要切实把握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对药品监管新制度、新方式、新内容要深入学习、认真研究,确保各项药品监管工作符合《药品管理法》最新要求,满足公众用药安全新期待。三要不折不扣抓好《药品管理法》贯彻落实,要在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药品监管、配套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法律责任,严守公众用药安全底线,保障公众生命健康。
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陈益智代表企业做了发言,号召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承担起企业主体责任,时刻把产品质量放在安全第一位,严格自律,加强生产经营管控,坚决不做假药、劣药,做好药、做放心药,共同维护海南医药行业品牌和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