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燕 本刊记者 傅绍良
近年来,潍坊市食药监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依法推动简政放权
(一)精简下放审批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并则并原则,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等1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以及餐饮服务许可审批发证权限下放到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针对下放事项开展了业务培训,保证下放审批事项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
(二)明确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梳理部门行政职权,制定了部门权力清单、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部门权责边界和权力底数,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举行了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事项听证会,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立足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编制了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将信息公开、食品抽检结果公布、科普宣传、12331投诉举报、黑名单公布、委托检验等6个事项纳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编制了依申请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对食品药品各环节监督检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确定16项随机抽查事项,形成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逐项制定了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将随机抽查与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衔接,根据被检查对象的信用状况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对生产经营异常、投诉举报多、有失信行为、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的抽查力度,并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信用等级评定基础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情况、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不断强化业态管控。一是创新监管措施。探索推行了食品生产企业“赋码追溯”、食品经营“一本通”、阳光开放、药品生产质量风险管理、提升药店规范行动等一系列监管措施,有效提升了食品药品监管效能。二是实施快检托管全覆盖。在全市所有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全部建设了快检室,实施“政府主导并购买部分服务,市场开办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驻”的运行模式,实现了快检室有效良性运转。快检结果即时向社会公示,快检室面向公众“免费检测”,强化社会监督,倒逼经营者自律。三是实施智慧监管。以省“食药监管云”为支撑,打造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重点建设“阳光厨房”“透明快检室”和移动办公系统。四是强化专项整治。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重大风险隐患和行业潜规则,采取三安联动、检打结合、边检边公示等措施,重点组织开展了肉及肉制品、畜禽水产品、“三小”规范提升等系列整治行动。去年以来,共查办食品药品案件3500余件。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了联合惩戒制度,在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监管力度的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者采取联合惩戒措施。2016年,对16家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进行了联合惩戒,在司法、交通、金融、国土等领域予以限制或禁入并实施重点监管。
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达到100%。针对交办、下放事项,制定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和上级交办事项办理工作暂行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规定》,合理配置了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部门事权,按照审批窗口统一受理申请材料,业务科室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审查,由审批窗口统一办理打证、发证的程序实施行政审批工作,建立起了岗位职责清晰、流程优化、审批权限明确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二)提升审批效率。将所有审批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按照“一门受理、委派验收、限时办结、一支笔签批”的工作要求,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所有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所有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设置均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办理时限,审批办件录入市政务服务平台,主动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全部实现限时办结。
(三)推进网上审批和市区一体化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全部使用国家局、省局审批平台网上办理,网下、网上审批材料同步进行,全部录入审批平台办理,实现从叫号到发证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全程在线监控。另外,推行了市区一体化审批,实现市县两级审批事项无交叉、无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