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食安办 张树明
农村集体聚餐因其加工制作人员流动性较大、经营场所环境较差、设施设备简陋、加工操作不规范、举办者和承办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近年来,高邮市不断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乡镇协管员和村(社区)信息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市自办家宴备案率和现场核查指导率,农村集体聚餐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政府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并将食品安全列入地方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属地管理和各方参与相结合、风险提示和现场指导相结合、规范流动服务和倡导固定场所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近年来市食安委先后出台了《高邮市自办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高邮市自办家宴食品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由各乡镇(园区)政府对自办家宴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园区)政府对自办家宴管理工作从资金、人员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保障,确保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明晰部门职责。我市自办家宴管理工作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家宴举办者和承办者共同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乡镇(园区)食安办具体负责自办家宴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建立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并对其组织开展相关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负责收集掌握集体聚餐信息,并及时进行备案,按要求进行现场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自办家宴食品安全的指导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协助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业务指导和宣传培训等。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做好食物中毒救治和相关信息报告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自办家宴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加强流动厨师管理。各乡镇(园区)食安办加强了对流动厨师的管理,主动搜集厨师信息,目前已有1041名流动厨师信息录入“美滋滋”农家宴管理系统平台,并督促厨师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对在检查、指导过程中发现未备案信息的厨师,由各村(社区)信息员及时进行补录,厨师所属地不在本村(社区)区域的,及时上报乡镇食安办,通报厨师所属村(社区)或其他乡镇食安办提示补录。各乡镇(园区)每年多次举办流动厨师培训班,不断强化流动厨师餐饮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意识。
规范备案和指导流程。1.严格备案程序。我市自办家宴管理统一使用“美滋滋”餐饮服务平台农家宴管理系统,实现从事前信息报备、事中过程控制和事后数据汇总分析等方面对自办家宴食品安全实施全过程留痕管理。村(社区)信息员接报自办家宴信息后填写《集体聚餐申报登记表》,上报乡镇食安办备案,并及时将报告备案信息录入“美滋滋”平台,同时向举办者送达《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对举办者和承办者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提示,签订《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家宴举办者、承办者签订《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协议书》。2.规范现场指导。实行分类指导制度,原则上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由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或市场监管分局人员进行现场评估指导,100人以下由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现场评估指导。各乡镇协管员、信息员根据《集体聚餐现场指导记录表》的要求逐项检查,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并将相关图文信息录入“美滋滋”平台。同时,指导人员对现场评估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整改。
强化培训管理。我市不断强化对自办家宴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各乡镇(园区)分管负责人、食安办人员、各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食品监管人员参加的大规模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集中培训班,将食物中毒风险防控知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美滋滋”农家宴平台操作实务、应急处置知识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各乡镇(园区)食安办也分别举办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流动厨师等自办家宴管理集中培训班。通过不断的培训,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和业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加大考核力度。1.各乡镇开展自查。各乡镇食安办对各村(社区)自办家宴备案工作开展定期督查,督查主要包括:家宴报备的事实是否真实、时间、地点、人数是否如实申报,家宴报备后是否实施现场指导,是否按记录表要求逐项检查,需要上传的现场照片是否上传等。2.市食安办定期进行通报。针对各乡镇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的进展,市食安办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将自办家宴备案和指导情况进行网上通报,督促强化管理,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互动态势,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3.开展半年督查和年度考核。市食安办根据考核办法,不断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考核督查,考核督查内容主要包括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厨师管理、家宴备案和现场指导、辖区常住人口占比、网络平台使用、应急处置以及创新特色等,评定结果按权重计入各乡镇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考评。并根据考核结果,对自办家宴管理实绩较好的乡镇食安办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并开展年度“十佳”食品安全信息员评选活动。4.严格责任追究。市、乡两级党政考核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对未按《高邮市自办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等而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对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隐报、瞒报、谎报、迟报的单位,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广“公筷行动”。根据“公筷行动”部署,我市在农村集体聚餐领域率先推进“公筷行动”,并出台了实施意见,统一制作了一万多双“公筷公勺”,及时召开“公筷行动”部署推进会,在全市已建成的17个自办家宴代办点先行推开,并在每个乡镇选择1-2名信誉较好、责任心较强的流动厨师带头推广,达到以点带面的的效果。我市农村集体聚餐“公筷行动”推进工作得到了扬州市局主要领导的肯定,高邮电视台、报社等相关主流媒体也多次进行了宣传报道。
近年来,我市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入正常化轨道,备案率和现场指导率稳步提升,2018年全年实施备案管理11967场次,2019年上半年实施备案管理6534场次,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较好的保障了全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