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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食品小作坊 步入轨道

2015-10-29 11:19:1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万   军

  烧鹅、烧腊等是深受广东省佛山市民喜爱的传统食品,但因加工小作坊广泛分散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人口聚集地,普遍存在“散、乱、小、差”等问题。为解决这种源头性的监管难题,佛山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小作坊经营模式,走出一条具有佛山特色的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道路。其中,在佛山市南海区试点的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模式已经初见成效,形成一批条件具备、质量保证、规范加工、体现地方特色的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

  标本兼治

  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从2009年开始,根据佛山市的试点工作部署,南海区创新性地在全区统一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食品小作坊管理模式。2013年,市委、市政府从切实保障民生的角度,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食品小作坊监管的“南海模式”。

  据佛山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集中加工中心建设初期,政府先后下发文件,确立了以“政府扶持、部门指导、企业主唱、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食品集中加工中心由企业投资建设,政府配套出台场地租赁优惠政策,例如大沥、狮山、西樵食品集中加工中心都是原来旧的肉联厂,政府以远低于市场标准的价格租给开办者建设集中加工中心。鼓励各镇街推进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建设,并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50万元,对进驻集中加工中心的小作坊经营者和农贸市场开办者给予资金补助,形成“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紧密协作”的良好工作氛围。

  有了政策引导,佛山市一方面加快集中加工中心建设,加大帮扶力度,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小作坊通过改造,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严格做好原辅材料进厂、生产、包装、储存等环节控制,入驻集中加工中心经营;另一方面对卫生条件恶劣,质量无保障的无证照经营的小作坊进行取缔,以此进行食品行业整顿,逐步改变小作坊无证无照、杂乱无序的状况,促进该行业健康发展。

  多措并举

  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结合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的契机,去年11月起,佛山市逐步试点实行熟食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其中,南海辖区内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小作坊必须全部进入政府统一规划的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对于进入集中加工中心的小作坊经营者,政府提供以下政策扶持:免费帮助其建立统一的化验室,培训合格的检验人员;按照GB 23734-2009《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标准,免费为入场的小作坊设计和审查生产场地布局图;对属于许可范畴的,协助申办生产许可证;免费办理小作坊备案审批。

  同时,对于进入食品集中加工中心的食品小作坊,进行统一监督管理。一是电子监控。在加工中心安装摄像头,镇街分局和区局实行实时视频监控,有效规范经营户的生产过程。二是统一台账。要求使用统一格式台账,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记录、投料记录、销售记录、废用油处理记录等将一一登记在案。三是加强抽检。按照职能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每月至少巡查一次,每季度至少监督抽检一次。四是强制检验。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出场销售的熟食食品必须进行出场检验,检验合格的开具销售票据,熟食食品凭销售票据进入农贸市场、餐饮店、商场超市等流通、餐饮环节。五是建制问责。加工中心与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一旦发现其有违反相关食品安全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试点区域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销售的以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熟食食品,必须选购食品集中加工中心产品或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熟食食品,不得购买无备案通知书小作坊产品或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熟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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