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评食事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 调查处置问题微探

2018-11-26 14:28:26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纵观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概况可知,其中流行病学调查环节存在现场保护力度不足、污染食品样本保存不当等实际问题,且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及执法机构对事故原因调查不全面,导致盲目采样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干扰了事故的调查秩序。针对此,应当深度剖析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存在的实质性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改进策略。  
  因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公众的健康状况及国家的未来发展,故而若不能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良好监管及安全处理,则会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干扰。为此,本文从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的关键问题出发,就强化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的具体策略进行了论述。
  
  深度剖析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关键性问题
  
  法律体系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政府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条例,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和技术指南等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但此方面的配套法律条例仍存在诸多盲点,如针对刻意瞒报事故成因及严重性的问责制度;流行病学调查组织部门的责权划分;尚未制定食品样本采集、送检具体要求等。
  
  事故调查各参与部门缺乏配合
  
  通常来说,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需要多个行政机构和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具体调查过程中,由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未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且与疾病控制中心达成事故处理合作的意识淡薄,使得事故在实际调查环节存在诸多缺陷。根据2016年国家统一颁布的关于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可知,应当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单位的所有生产设备、原料及工器具等进行强制控制,并在事故发生两小时内上报当地政府部门。 
  此外,大多数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单位还存在刻意隐瞒事故真相的问题,私下与消费者协商民事赔偿问题,不走法律程序。 
  根据2016年国家统一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律条例可知,任何医疗机构在接受治疗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患后,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机关反馈,并向卫生部门递交医疗报告。在就诊后,医疗结构要与事发单位积极配合,展开深入调查。而实际情况是,定点医院在接诊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后,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未能及时留取必要的样本,直接对病人进行常规治疗,进一步增加了后续调查难度。
  
  技术不达标
  
  调查程序不规范。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条例可知,整个调查小组应由3名以上基层调查员组成,且需要指定资历最高的人员作为负责人。但现阶段由于基层疾病控制人员匮乏,使得人员配置标准难以达到要求。  
  调查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调查资料不完整、调查结果分析不到位等方面。  
  实验室检测设备效率低下,在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需要送检至上级疾控中心,降低了事故调查效率,延误了时间。  
  预警信息公布不及时。通常来说,在爆发大规模食物中毒后,应当及时对易感人群进行隔离检查和必要的保护,并启动事故预警机制。
  
  强化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的具体策略
  
  改进技术手段
  
  通过构建致病因子临床症状谱数据和临床症状权数设置系统,借助专业软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化系统开发,可以进一步保证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的标准规范化。  
  拟定与法律条例相呼应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策略  
  •应当制定并出台一系列相关法律条例,推行长期有效的规章制度,提高其可行性和规范性,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的调查处置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要明确划分参与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工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划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结果报送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要对当事单位进行整体控制,督促其配合调查与检测。基层调查人员也要不断学习,积累实践经验,扩充知识储备,开拓视野,提高自身的应急处理能力,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及维权、救济渠道进行明确规定。  
  •构建完整且严谨的监督评价机制。相关法规还要保证参与事故调查过程各方机构或单位能够就救治、调查、协助、领导、协调等工作进行总结,并出具主体行为报告说明,交由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统一审核、评价和纠正。要给予调查机构有权威性的权责职能,确保其严格履行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此外,调查机构、技术服务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单位要在实际工作中秉承公开性、公正性、规范性、标准性、严明性、求实性等基本原则,对技术调查报告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调整和纠正。  
  •在执法过程中以事实为基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到不弄虚作假、杜绝形式主义,不能刻意隐瞒食品安全事故严重性,伪造事故调查报告,以法律主体为基准作为事故调查的据点。当地政府部门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及环境特征等划拨食品安全经费,为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要综合考量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的执法严明性及风险评估的准确性,施行人性化的奖惩机制,激发相关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强化职责意识,端正工作态度,以积极的心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  
  综上所述,深度剖析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环节存在的不足,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增强事故处置的标准规范化,可以进一步维护公众的基本权益,体现政策职能部门的权威性。
  
  马娟  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