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静宁县加强执法检查 确保养殖环节投入品质量安全规范
2018-06-27 09:05:26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本刊记者 王玉东 张爱正
近年以来,静宁县紧紧围绕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该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以突出监督检查、落实重点工作为中心,狠抓产地检疫、加强养殖场监管,积极落实工作目标责任,严格规范执法、努力推进行风建设。
狠抓乡镇分所动物卫生监督。深入推进规模化养殖场产地检疫,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对散养户需持免疫标识卡。检疫监管做到了“五有”,即:有办公场所、有牌子制度、有检疫人员、有档案记录、有检疫设备。
规范监督执法兽药饲料监察。
实行分所人员包场监管制度,严格落实长期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加强养殖场用药安全监管。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大监督指导、抽检和巡查工作力度,督促养殖者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使用饲料要有档案记录,严禁添加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县乡两级监管人员,确保每个月到场一次,规范填写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察监督检查记录和饲养管理记录。该县每年对所有兽药饲料经营企业、乡村兽医进行重新登记备案。对4家兽药及饲料经营企业进行了重新申请认证。
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
采取查看进货发票、购入记录、销售记录、台账和库存、使用记录等方法,重点检查辖区内兽药及饲料经营户、养殖场是否有经营、使用省、市所通知附件所列不合格饲料产品的行为,从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标注的通用名和商品名、产品批准文号、批号、日期等方面进行细致的检查。年均出动车辆7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悬挂行业标语2条,把着力点放在坚决查处违禁药品和假冒伪劣兽药饲料上,从养殖生产源头上下功夫,确保畜禽养殖环节的生物安全。
严格落实跨省调运动物审批制度。
养殖场(户)在跨省调运畜禽时,能及时到县、市、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后,取得调运审批手续后才进行调购畜禽,并落实调入动物抵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
依法强化案件查处办理。
加强对该县辖区内动物饲养、运输、屠宰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以及在屠宰、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中违反《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各种违法行为,对经营使用假劣兽药饲料、贩运出售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率、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处理案件时,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