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要闻

郑州市惠济区食药监局全面加强食药监管工作

2016-11-03 16:33:02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马原
  在郑州市惠济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惠济区食药监局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优化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区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为加快建设惠济滨河田园城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完成主要改革任务

  2015年,郑州市惠济区食药监局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做为中心工作来抓,积极争取惠济区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分步骤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5月,惠济区区委任命负责人正式到岗主持工作;7月,惠济区食药监局与区食安办人员整合到位,实现合署办公;10月1日起,正式履行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责,增设8个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加挂镇办食品安全委员会牌子,从镇办选调17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各镇办监管所。目前,局党组已成立,局领导班子已配备,各镇办监管所人员已到岗开展工作,完成了主要改革任务。

  (二)开展各项监管工作,筑牢食药监管防线

  接手食品生产监管 确保改革期间不断档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同时,惠济区食药监局开始履行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责。积极办理投诉举报案件,共办理食品生产环节投诉举报案件25起,共罚没款(含货值金额)3.1万元;排查登记辖区食品生产单位。对辖区内159家食品生产单位按照镇办、经营类别进行分类登记,并建立台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邀请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处专家对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监管水平。同时,根据相关法律和规范要求制作了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意见书、方便监管人员到企业检查工作使用。

  着手食品流通监管 确保移交无缝隙

  惠济区食药监局开始履行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责。自10月1日以来,共对3518户经营个体(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并下发监督意见书,排查过程中共下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催办通知单200余份、责令改正通知单180余份。同时,就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事宜与相关市场管理方进行沟通对接,要求各市场方达到每50户个体经营户配备一名食品安全员,严格经营个体进入市场经营的资质证照审查把关,为下一步监管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突出监管重点 推进餐饮服务监管

  惠济区食药监局开展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日常巡回监督检查工作,在日常监管中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重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调查摸底以及对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拉网式”排查工作;根据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对辖区熟(卤)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凉皮、米皮、辣椒油等30个重点品种进行抽检,覆盖学校、中央厨房、大、中、小型各类餐饮单位,共抽检200个批次,根据检测结果做出相应处理;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盒饭加工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治理、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在中央领导莅郑视察、省政协会议、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惠济区食药监局与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实行执法人员24小时驻点制,对食品及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餐饮具、食品留样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了各项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为做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保障工作,12月4日起,惠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会议接待单位河南省黄河迎宾馆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随后将检查的情况、问题、整改意见向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军和餐饮服务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通报,同时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河南省黄河迎宾馆在12月8日前将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12月10日惠济区食药监局驻会人员进驻后,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河南省黄河迎宾馆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最终圆满完成了会议保障任务。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600余家次,出动车辆1200余台次,填写监督意见书2600余份,警告责令改正350家,责令停业40家,取缔无证餐饮单位20家,立案查处26家,结案25家,罚没款共计9.2万元,确定肉菜追溯系统示范单位8家,抽检食品200批,抽检合格率为96%。接群众举报35起,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查处100%,结案率、回复率100%。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加大药品市场监管力度。惠济区食药监局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实现专项整治成效,在专项整治中加大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二是有序开展基本药物监管工作。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84家次,基本药物管理基本规范。三是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年初,明确了1名药品广告监测人员,负责通过对新闻媒体药品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对新闻媒体发布非法广告实行责任追究制,强化药品广告源头监管,及时上报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四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管。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群众举报、联合执法等方式,对终止妊娠药品的购进、验收、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62家次,未发现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现象。五是认真贯彻落实药品GSP认证工作。对换证和认证要求进行了培训和督促,分2批对新开办药店和《药品经营许可证》近效期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具体工作安排,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顺利、有序、圆满完成和推进全区新版GSP认证和许可证换证工作。

  开展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按照河南省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开展辖区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重点对辖区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购进验收、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登记、医疗器械垃圾处理、不良事件监测等情况进行检查,共当场提出10余条问题,责令立即进行正;开展医疗器械生产及使用不良事件监管及跟踪检查。根据郑州市局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管及跟踪检查的要求,开展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使用不良事件跟踪检查,上报可疑医疗器械使用不良事件30例,完成率在10月份被市局评为全市第一;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开展一次性无菌产品和植入介入类产品、体外诊断试剂、口腔义齿等各类专项检查,累计检查45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责成当场予以改正的处理。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1起,罚没款合计5.5万元。

  加强经营规范监管 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惠济区食药监局不断加强对全区化妆品经营企业规范管理,完善安全隐患处理机制,构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化妆品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共立案查处2起。

  (三)强化食品安全协调职能 发挥牵头抓总作用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求,惠济区食药监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一是通过下发文件、召开协调会等方式,理清惠济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牵头建立了隐患排查周报、实地巡查、督查督办、联合执法、一票否决、实地调研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惠济区食品安全工作打下了牢固的制度基础。二是督促惠济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协调惠济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种养殖、畜禽屠宰、酒类流通等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先后组织惠济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开展了盒饭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牛肉等冻品市场专项整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市场大清查等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期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以外的材料一律不再要求,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材料简化材料,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截至12月28日,共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351家、《食品经营许可证》41家。二是落实首问责任制。对来咨询和办证的群众认真接待,有问必答,使群众满意。三是推行服务方便化、全面化。一切以“便民”为中心,制作了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对每位申办人均提供“亲情服务”、“个性服务”、“亲情服务”,努力创建群众满意窗口。

  (五) 宣传教育力度 建立社会共治监管格局

  一是全面做好日常宣传工作。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民情小报,设立宣传板和咨询台、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共印发新版《食品安全法》宣传手册5万余册,制作各类宣传展板60余块,使食品安全深入人心。二是组织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在人员密集的大型社区、广场等地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新食安法主题宣传等集中宣传活动。三是扎实做好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坚持经常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的集中学习活动,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对人的培训,切实维护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秩序,保障食品药品消费安全。

  2016年,郑州市惠济区食药监局将按照惠济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从服务惠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为抓手,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工作,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确保惠济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为加快惠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主要整改措施如下:

  (一)提升改革成果 启动示范区创建工作

  在已取得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尽快进入监管角色,严把每一道监管防线,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高效有序的食品药品监管新格局。同时,正式启动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标准,着力做好起步阶段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工作经费、执法装备、技术支撑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

  (二)创新监管制度 建立制度体系

  面对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的监管对象,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市场量化分级制、黑名单制度、进售货查验制度、末位淘汰制、义务监督员制度、示范店建设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体系,促进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化建设。

  (三)执法监管力度 解决食药安全问题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快建立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管模式,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立体式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基层摸清存在的问题,针对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食品小作坊、农村聚餐、医疗器械“皮包公司”等重点领域开展一系列食品药品专项治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实行分类监管。根据经营规模、规范化程度等因素,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监管对象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四是加强监管信息公开。以抽检结果、处罚案例为重点,在政府网站公开监管信息,推进监管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鼓励广大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四)加强队伍建设 打造一流监管队伍

  根据监管实际需要,引进一批高素质的食品药品安全专业人才,分级分类对监管人员进行轮训和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努力打造懂技术、通法律、善调查的基层执法队伍,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人事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优化队伍机构。

  (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强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抽检经费支持力度,大幅提高抽检种类和抽检批次。加强日常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推动抽验监测与监管的联动衔接,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监管工作向预防为主转变。同时,整合分散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单位的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资源,形成统一规范的检验检测体系。

  (六)开展宣传培训 助力社会共治局面形成

  一是广覆盖、大规模做好日常宣传工作。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民情小报、设立宣传板和咨询台、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科普知识,使食品安全深入人心。二是多层次、个性化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根据食品药品从业者、消费者的不同特点,开展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三是扎实做好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坚持经常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的集中学习活动,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者的培训,切实维护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秩序,保障食品药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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