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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县 推进食安先进县创建工作

2016-09-26 14:53:5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刘中华 本刊记者 吴传东 林夏伊
        山东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沂水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安排人员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安排调度。同时,根据上级要求齐抓共管、真抓实干、深入细致地进行宣传发动,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自沂水县被确定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领导,专门部署,将该项工作作为县里的重点工作来抓,列入县“十三五”规划,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沂水县召开的创建工作动员会上,县委书记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分管副县长传达了创建工作方案,部署了全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重点工作任务,并与各乡镇、部门签订了创建工作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也分别组织召开了动员会议,层层签订了创建工作责任书,使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地稳步推进。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县食安办制定了《关于加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宣传工作的通知》,共在各乡镇悬挂宣传条幅60余条,印制发放题为“‘同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共建幸福和谐新沂水’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2万余份,6个乡镇立足实际,打造了食品安全宣传示范一条街,示范街内所有食品经营业户全部做到卫生整洁、持证经营。同时,通过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和宣传标语,以及在车站等人员密集区设立宣传站,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等方式宣传创建工作,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落实食安三个责任

  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县政府已连续3年制订《沂水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并与各乡镇(街道)政府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同安全生产、环保、综治、计划生育等列入重点工作一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年底对考核前6名的乡镇、部门在全县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县委、县政府“零容忍”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职责明晰、权责一致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结合县域工作实际,制订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权划分意见,科学划分了监管及执法办案事权和行政许可事权,将全县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责任明确到具体科室(所),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全覆盖的监管网络。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沂水县食药监局结合实际通过不断的摸索与探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印制了《沂水县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基本要求》和《沂水县食品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基本要求》小册子,发到各经营业户,该册子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日常管理、卫生制度落实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与要求,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的基础上,监管人员又进行了跟进督导检查,切实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到了实处。

  部门联动促进创建工作

  县食药监局对县城范围内的“三小”场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进行了专项整治,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组织开展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农贸市场等各专项整治活动,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县畜牧局先后开展了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假劣兽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猪定点屠宰等专项整治,在全县设立19个检疫申报点,全面推行检疫申报制度和电子出证制度,做到屠宰检疫有宰必检、有检必严、操作规范、不出差错;强化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监管,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

  创新管理方式

  提高监管效能

  强化“三安”联动,加强行刑衔接。由食安办起草制定了《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强化了部门间相互衔接与配合,提高了监管效能。同时建立了案件“双移送”工作机制,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同时移送检察机关。

  加快检验检测中心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及资金支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标准要求,投资800万元,建成面积3389平方米的标准化检验检测中心,购进了一批先进的进口检验设备,配齐了检验中心工作人员。积极推进乡镇标准化监管所建设,今年以来,为积极推动标准化监管所建设,采取乡镇党委负责标准所建设,县食药监局给予补贴,年终乡镇考核给以加分的形式,建成7个乡镇标准化监管所,实现了乡镇食安办、食药监所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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