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8 09:54:45 来源:
近日,消费者王晓凤夫妇将一面题为“忠于职守,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激动的连声道谢:“真的很感谢你们,你们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感谢你们为我们要回了购房押金!”
5月10日反不正当竞争股接到消费者王女士夫妇投诉:今年5月3日王女士与曹县泰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购房定金2万元,后因所在单位失业,没有经济来源,王女士夫妇决定退房,多次找开发商要回定金无果,无奈之下就来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曹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详细调查,并向开发商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向开发商细致的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发商负责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经与王女士夫妇进行沟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5月6日王女士夫妇向开发商申请了退房单,后报开发商总部财务审批王女士夫妇最终拿回了2万元定金。
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在路上。今后,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服务群众,着力优化市场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以实际行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