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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开展疫情防控期间 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2020-05-26 15:40:39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长春市开展疫情防控期间
  
  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刘同磊 本刊记者 侯庆山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师生复学复课工作,全面保障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5月15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检察院,对我市部分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督导检查。
  
  本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由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于艇、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巾挥共同带队,督导检查组一行9人深入吉林大学南校区、长春市高新第一实验学校等9所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检查中,督导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吉林大学、长春市高新第一实验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现场检查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疫情期间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信息公示、人员管理、食品留样制度、设备维护、餐具消毒等关键环节控制点进行检查,督促学校要严格执行大宗粮油定点采购制度,做好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采用安全方式方法对食堂卫生环境、设施设备和餐饮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结合疫情防控期间人群不得聚集的要求,要求组织师生错峰用餐,在用餐过程中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同时对学校周边食杂店、超市、餐饮店等进行疫情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检查组强调,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学生复学复课事关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众多家庭幸福,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是监管部门和学校共同的职责。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紧抓细。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目前正处在“两会”即将召开、学校“复学复课”的重要节点,学校作为特殊群体,责任重大、任务在肩,做好疫情防控中的食品安全责任更加重大。二是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学校的一把手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把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位,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人员健康情况、临近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食品储存等情况开展自检自查。三是随着气温的升高,要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在高风险的环节上要有专人管理,把各项工作安排好,细化到位。辖区监管分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准备,出现问题监管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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