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4 09:30:09 来源:
同时,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等规定,开展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生产用水、设备、使用的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饮具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等。落实消毒餐饮具抽检工作。按照计划要求完成产品抽检,建立抽检档案,保证抽检质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加大信息公示和通报力度,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及时通报当地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嫌犯罪的 ,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