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5 12:00:12 来源: 中国食品报网
中国食品网讯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14日宣布,中心由即日起,禁止进口今年3月1日或以后所有由台湾“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强冠)生产的猪油及猪油制品,禁止上述猪油及猪油制品制成的所有食物进口或在香港境内供应。
食物安全中心发言人表示,根据台湾当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强冠的劣质猪油及猪油制品是用劣质成分生产,例如回收的废弃油和动物饲料用猪油。鉴于这些劣质猪油及猪油制品可能已被致癌物质苯并芘、黄曲霉毒素及金属杂质等污染,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险,中心决定根据《食物安全条例》发出上述命令。
根据这一禁令,在香港的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必须自14日12时起的14天内收回其供应的受影响食物,并加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