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山东

@食品生产经营者,6月30日前抓紧到“山东食链”注册啦

2022-04-20 09:15:32 来源: 商河县市场监管局

为确保食品安全实现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自即日起,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注册“山东食链”并上链使用,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据了解这项工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此前,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发布通告部署此项工作。通告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产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使用“山东食链”记录食品信息、连通上下游,快捷高效进行追溯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可追溯,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应与政府部门追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已经建立追溯体系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通过“山东食链”端口对接或批量导入等方式上传有关数据。未建立追溯体系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山东食链”进行追溯管理。2022年6月30日前,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山东食链”上完成注册,并上链使用。

电脑端可通过360、QQ等浏览器登录“山东食链”网站https://sdsl.amr.shandong.gov.cn/login进行用户注册。

手机端可在微信小程序、爱山东APP中搜索“山东食链”进行用户注册。

2022年7月1日起,蔬菜、水果、水产品、粮食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0类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以及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3类餐饮单位,全部使用“山东食链”,先行实现全程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山东食链”规程,准确、完整、及时上传各类食品信息。上链信息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内容的,视同建立了出厂检验和进货查验等记录,可不用再另行建立纸质记录。“山东食链”系统部署在山东省政务云平台,系统采用先进数据保护工具,上链相关信息安全防线牢靠,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存储、传输、使用安全。

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加强“山东食链”应用的指导工作,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追溯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山东食链”,对违反规定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郭英杰)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