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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迎端午 还是 “一二三一五”

2020-06-22 19:36:53 来源: 食安中国网

疫情防控常态管 市场监管看河南 之郑州市篇

消费提醒迎端午 还是 “一二三一五”

一一河南省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端午节粽子消费提示

马瑞青 本刊记者柴占阳

疫情挡不住,端午一定到。在传统端午节即将来临之际,粽子作为节令食品进入消费高峰。河南省郑州市域的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中心现发布端午节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贮存和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应从正规渠道购买。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标签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等是否齐全;真空包装的,要查看是否漏气涨袋;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粽子,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并注意保存相关凭证。

二、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不要过于追求粽叶的颜色。粽叶过度鲜绿,并不是真实自然的。一般情况下,墨绿、黄绿、淡黄都是正常的。新鲜粽子、速冻粽子的粽叶应包裹完好,棕体应形状完整,无露米、变形现象,粽线捆扎松紧适度。

三、购买的散装粽子最好是现买现吃,避免粽子变质,吃粽子时若感到有发酸、发苦或馅口味道不对劲时,千万不要食用。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注意按照标签所示保存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签指示的食用方法加工食用。

四、粽子虽然美味,但不要多食;糯米做成的粽子不易被人体吸收消化,过多食用易造成肠胃负担过重,引起消化不良、胃胀疼等,且属于高糖、高能量的食物,对于糖尿病、三高、肝胆等疾病患者一定要适量控制。

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如发现购买的粽子或生产加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一定要保留有效购物凭证及时进行投诉举报;如果遇到消费纠纷,要依法理性维权,可先行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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